為了寒假的美國行,我帶著小遠一起跑一趟AIT,想說辦完事後,可以帶孩子在台北逛逛,結果...
1. 審查資料時,櫃員說我和小遠的照片不qualified,當時我還很慶幸說,幸好小獅子的照片是OK 的,不然還得為了小獅子的照片再跑一趟。於是我和小遠兩人便到AIT 對面的照相館快照,一張拍立得照片沒修片沒檔案便索價200 還是250 我忘了。
2. 拍完照,資料審查總算過關,來到阿兜仔面試官前等著被問訊。他一開口就用mandarin問說「你的孩子是在2002年入學的?」我跟他說「不是,是2002年生的,現在才上小一」。他摸了一會,就跟我要求要看看洪小陽,所以今天只能發我和小遠的簽證給我。瞎密?那不是要我再跑一趟?我跟他凹了一下,還很客氣地問他為什麼?他也答不出來,只笑笑地說「保護小孩子吧!」
既然如此,只好plan 隔天帶著兩兄弟一塊上台北。不過很烏龍的是,他退回給我的護照是洪小遠的,換句話說,他根本就把洪小陽和洪小遠給弄混了。我只好又回頭找面試官,客氣地指出他的錯誤,並換回洪小陽的passport。
3. 因為即將要付DW 全部的錢了,只好隔天把兩兄弟都拎上去,客氣地在面試官前跟他打招呼「嗨~我們又來了!」他看到小孩子,也跟我們回應說「你好阿!」結果小遠很機伶地反應說「嘿~他長得很像美國人耶!」
話一出口,馬上引起在場排隊人士及面試官的微笑,面試官還跟小遠說「對阿!我就是美國人阿!」當然!洪小陽的Visa 也就順利拿到了。
後來我就想說,這個洪小遠怎麼不在第一天的時候就給我「裝可愛」?這樣調和氣氛後,也許面試官便會「龍心大悅」,不會找我這個歐巴桑麻煩啦~
辦理